全国政协委员、国家食品
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、
党组书记卢江建议
推进生命登记立法
科学与大健康融媒体3月10日电(特约记者 梓涵)“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‘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’的重要指示,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,各部委加强配合,生命登记工作随着信息化引领、网络化共享等新型技术的应用,取得了积极进展。”卢江委员认为,由于各种原因,仍存在着以下问题:
一是立法工作推动缓慢,生命登记工作缺乏法律保障;二是地区生命统计工作发展不平衡,个别地区生命统计工作落后,信息底数不清,数据质量较差;三是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不完善,工作体系不健全,年度出生和死亡数均需要通过抽样系统进行统计学推断预测,但部门预测结果不一致,造成数出多门、数据不统一;四是宣传引导管理不到位,公众认识较低,导致死亡信息缺失,数据质量较差,由此也引起社保资金等方面的浪费很大;五是管理措施弱化,不到位,违法逃避有关政策导致生命登记缺陷情况时有发生,导致出生人口数不准确,出生登记数据有缺陷。
为此,他提出如下建议:
一、推动生命登记立法,强化法律保障。一是增强做好生命登记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。要通过立法手段,从法律层面来解决生命登记中存在的问题,全面确保我国公民生命事件(出生、死亡、胎儿死亡)得到连续、永久、强制、广泛、准确的记录;二是加大生命立法基础准备工作。要加强部门联合工作力度,组成专门工作组,进一步对生命登记现状进行普遍的调研,摸清底数。同时对现行的有关出生和死亡的政策法规进行详细的回顾、分析,梳理情况,提出对策;三是开展立法框架系统研究。重点研究生命登记法有关通用条款和系统组织架构,例如生命登记处的设立,出生和死亡的登记程序,登记记录的修正,登记证明材料的索取和复印,统计报告,经费安排和使用,法律的生效和废止等等。
二、加强部门联动,强化属地责任。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,加强社区治理专兼职队伍建设,形成社会共治局面。
三、加强科普宣传,营造社会氛围。由政府部门牵头、组织和协调相关机构,开展调研、起草相关法规的同时,加强对公众进行生命意义、生命科学、医学知识和死亡相关的科普宣传和倡导,提高各地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对此问题的认识,引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生死观,并就立法问题向全社会和广大公众广泛征求意见。